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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认真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2013年06月20日09:54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0日讯 按照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1日至31日,黑龙江省林业厅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第一,认真研究部署宣传月活动。厅长蔡炳华、常务副厅长杨克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抓好落实。省林业厅保密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和学习任务,提出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拓宽《保密法》宣传渠道,把《保密法》和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到林业全系统、深入到林业基层单位。特别强调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抓出实效。
  第二,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宣传条幅,对外宣传。将保密宣传条幅悬挂在林业厅办公楼外墙显著位置,加大对社会宣传力度。二是制作宣传板,将《保密法》全文印刷并附加说明放置在林业厅一楼大厅,向全厅干部职工和来林业厅办理业务的同志宣传《保密法》全文。三是在林业厅网站上开辟《保密法》宣传月专栏。宣传保密工作常识,全文刊登《国家林业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林业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明确林业工作国家秘密事项和15项林业厅机关内部秘密事项的具体范围,使全厅干部职工在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实际工作中心中有数,有依据,有标准。四是以省林业厅保密委名义利用林业厅办公系统短信平台开展保密知识警句提示活动。短信发送范围包括9位厅领导、43个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13个市(地)林业局局长、办公室主任,73个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办公室主任,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责人等基层林业单位领导和厅各机关处室文书、具体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共计发送保密知识警句短信千余条。保密短信内容围绕保密的重要意义提醒广大林业战线干部职工时刻筑牢保密安全防线。简单、快捷的宣传方式使保密宣传工作生动又贴近生活,得到了林业干部职工的认可,收到较好效果。五是为厅机关干部职工发放《保密知识简明读本》和《保密工作》杂志等资料供大家学习,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六是认真开展涉密信息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按省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信息设备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业厅保密委对全厅机关处室的涉密信息设备进行了自查自检,进行详细备案登记,严格涉密信息设备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全厅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第三,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提升保密工作水平。在厅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全力配合下,省林业厅《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宣传月正值全省春季造林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厅领导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宣传月工作,认真完成保密宣传活动月安排的学习任务,各处室及时上报《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推进情况,在全厅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气氛,为“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省林业定于6月下旬和12月末开展厅机关、直属单位保密工作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掌握各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微杜渐。同时继续利用林业厅办公系统短信平台等创新手段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保密宣传工作日程化、规范化。(王伟)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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