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了,父母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13岁的初一女生感觉挺寂寞,多次趁父母值夜班时带刚认识的男网友回家过夜并怀孕。6月1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法院获悉,不管初一女生是否自愿,致其怀孕者都犯了强奸罪。
13岁的吴丽(化名),是沈阳某中学初一女生,2012年暑假放假后,吴丽在家觉得特别无聊。7月末的一天,吴丽玩微信时,与一个100米内的男网友聊了起来。吴丽认识的男网友是21岁的外地青年章峰。章峰就在吴丽家楼下的一家饭店里打工。热聊之后,吴丽和章峰相约见了面,此后二人经常聊天。
一天晚上,吴丽的父母都上夜班,一人在家的吴丽给章峰打电话,想让他来家里陪陪自己。晚上10时多,章峰下班后来到吴丽家中。此后每次父母值夜班时,吴丽都喊章峰来陪自己。转眼开学了,吴丽回到了学校,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2012年9月18日,章峰来到学校想帮吴丽请假带她去做手术。老师发现章峰并不是吴丽的亲人,便追问请假事由,吴丽被迫说出了真相。
学校紧急通知了吴丽的父母。吴丽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警。章峰听说后很害怕,投案自首。这时,章峰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们俩是自愿,我没强迫她,为什么要抓我?”日前,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章峰在明知吴丽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和吴丽发生多次性关系,并致使其怀孕,其行为侵犯了幼女的性权利和身心健康,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章峰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吴丽家属后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判处章峰有期徒刑5年。
主审法官周大承表示,案发时,吴丽只有13周岁,尚不满14周岁。依照我国法律,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都以强奸论处。也就是说不论吴丽是否自愿,章峰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来源: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