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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遭踩头商户表态被指官腔 当事人称公开信是代发

2013年06月13日18:20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延安遭踩头商户刘国峰表态被指具有“官腔”

  当事人说“公开信是别人代发”

  就在端午假期到来,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逐渐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激烈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让网友读罢摸不着头脑。对此,刘国峰承认公开信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但他未回应“被公关”的质疑。

  道歉

  被踩头商户突发公开信

  6月7日晚11点多,百度贴吧“延安”吧出现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记者注意到,发帖者“美利达店员01”称,“受当事人刘国峰本人委托,美利达现将他致各网友的一封信发布于此”。刘国峰是前段时间引起广泛关注的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中的受害人,在这一事件中,美利达自行车店店主刘国峰倒地后,被一男城管双脚起跳爆踩头部,导致受伤住院。

  这封公开信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

  公开信中还说,他和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而事件也引发了网上“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刘国峰表示,其希望网友“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怀疑

  网友不解公开信“官腔”

  该公开信甫一面世,就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甚至被指“官腔”。记者发现,其中不少网友怀疑,这封公开信并非出于刘国峰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是当地有人事后危机公关的举措之一。

  主持人孟非就在其认证微博上点评道,“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并发问“信是谁帮你写的?”

  网友“陈永东”也分析,“公开信透露了三个字——太刻意!1.公开信发布的网站是西部网的陕西论坛——太刻意;2.发布公开信后被西部网推荐并被陕西论坛置顶——太刻意;3.公开信的措辞那么得‘善解人意’与‘宽宏大量’——太刻意!结论:公关痕迹太明显。鉴定完毕!”他还推测了几种可能性,“1.当事人被迫发公开信;2.当地政府发动心理战;3.当事人遭到匿名恐吓;4.当事人与政府达成某些条件。”

  有些网友对刘国峰这封公开信中态度的变化非常不满。网友“泊清风”甚至评论说:“假如要送一首歌给刘国峰,最适合的就是陈小春的‘犯贱’。”也有网友对这封信表示支持,“圣地一枝花”就跟帖说,“事情终于得以圆满解决,还圣地一片清净。”

  当事人

  处理结果和自己预期差不多

  据媒体报道,刘国峰本人证实,该公开信确实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国峰表示,对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他感觉比较满意,和自己预期差不多。他认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时“是比较积极的”。

  6月5日,延安市政府通报,已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其中6名参与执法的协管员被解聘。此外,延安市公安局还对2名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刑事和行政拘留。

  7日,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向刘国峰鞠躬道歉,并承诺将承担全部医药费。(综合南方都市报 央广)

  快评

  道歉信谁写的?

  备受关注的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中,受害人刘国峰前日委托发表公开道歉信,内容大致可以总结为:被害者本人在冲突过程中也应负一定责任,延安城管和政府部门的善后工作是妥善到位的,不是暴力事件本身而是网络谣言正在影响“延安形象”。此信一出,被网友“神吐槽”为:请问这封信是哪个临时工写的?更有甚言:受害业主此举是想证明他真的被踢坏脑袋了吗?显然,不论这封信是谁写的,实际产生的舆论效果,都一定未能符合写信人的预期。

  若说这封道歉信是出于受害人刘国峰之手,一大堆值得追问的疑点随之而来令人不吐不快:为什么要写这封信?是否本意使然?治疗待续,延安政府所谓善后处理目前仍是承诺,如何就令人满意了?受害人如何在伤势惨重的情况下首先想到自我检讨?然后又想到“延安形象”?卧榻之人如何获悉所谓大量的“网络谣言”?这类的疑点绝非诛心,而是某些情节明显不符合事件逻辑,甚至也不符合人性常规,由不得人们泰然处之。

  若说写信者另有他人,或者出于他人的意图,问题却一下子顺畅多了:或是城管、或是延安政府相关部门,以目前仍不被人所知的方式,要求受害人刘国峰公开发表了这封道歉信;目的在于从受害人角度向社会显示相关部门的正确和妥当处理;所提“延安形象”,究竟仍只是城管和政府部门自身的形象;最后是想封堵社会舆论和网民的口,卖个委屈还要选好隐蔽的合适的地位。

  这个推论很容易从暴力执法事发后延安城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轨迹中找到印证。先是公开回应,说明主管部门起码具备危机公关的意识和基本常识——然而城管的致歉声明显然不具备安抚舆论的作用;再是“临时工”的解释,看起来他们深谙推卸责任的惯用手段——然而此举必然地招致了不低于暴力执法事件本身惹起的公愤;当城管自家的气派大厦、局长座驾严重超标被进一步曝光,其所能给出的解释已完全捉襟见肘。希图公关而屡不得法,意欲自白而越描越黑,延安城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心虚,在这封以受害人身份发表的道歉信里,似乎更气质相通一气呵成。

  更容易从道歉信内部找到印证。通读文章,从行文风格到措辞习惯,无一不令人立刻联想起政府机构公文。“引发广泛关注”、“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局长、书记多次慰问”、“得到公正处理”……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流传甚广的“事故发生后新闻报道通稿体”的又一次熟练的开篇套用。这种官腔的惯性如何能逃出公众的眼睛?

  城市管理要搞,危机公关要做,这一切如果以“维稳”为目的,以暴力为手段,必然会因为与执法权力的相勾结,而走向现代社会管理良好初衷的反面。给“延安形象”蒙黑的绝不是网民,延安暴力执法事件反映的社会矛盾与疴疾也不是偶发特殊事件。(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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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凌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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