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沈阳6月7日电 (记者陈郁)国家工商总局6日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创建“无传销城市”现场会,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打击传销新局面。
近年来,辽宁、山西、江苏等地率先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试点工作,其中,一度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的辽宁省,仅用不到三年时间,就基本建成无传销省,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找到了有效载体,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另据了解,截至目前,大多数省份已经建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机制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真正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孙鸿志指出,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强化打击是前提、是基础。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仅去年,全国工商机关就查处传销案近2000件,涉案金额4亿多元,取缔传窝点1万多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6万人次。近日,工商总局等12个部门又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并确定了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传销活动集中,传销案件多发、频发,需要重点整治的35个城市。孙鸿志要求,上述35个城市的工商部门要迅速拿出具体整治方案,提出明确整治期限,采取更有力措施,尽快扭转传销猖獗、举报突出的被动局面。非重点整治地区,也要继续加强打击防范,防止出现新的传销聚集地。
针对传销犯罪活动呈现出的新特点和趋势,例如: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蔓延速度更快,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不少传销组织采取各种办法掩盖违法犯罪实质,蛊惑人心的伎俩层出不穷;传销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交织明显,多数传销活动只传概念不传商品,以传销手段诈骗敛财等,孙鸿志指出,要坚持早打快打,露头就打,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要坚持反复打,打反复,对在同一地方反复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必须从重处罚,绝不让传销组织站稳脚跟。同时,狠抓大要案件查办,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未构成犯罪的传销违法行为,要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孙鸿志指出,要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防范、抵制传销的观念,让传销失去生存的土壤。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打击传销综治考评标准,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把基层社区、村镇作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最基本单元,齐抓共管,群防群控,让传销组织无处容身。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