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浪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出台了《公务接待备案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备案管理办法》,从4月1日开始,对区属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的公务接待及各财政预算单位、国有企业、村组集体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活动实行备案管理,通过2个月的监管,公务接待和考察学习活动已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备案办法规定,城区内各单位之间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区直部门到乡镇基层工作确需用餐的,一律在机关大灶安排普通工作餐;村组(社区)严格执行 “零”接待制度;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所有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必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不得借考察学习培训活动用公款外出旅游。
二是实行分类审批。中央、省、市有关单位到辖区开展公务活动,按一类公务接待对待,实行事先审批、逐次备案,由接待单位事前申报、经区上分管领导批准后定点接待,事后备案。乡镇(街办)、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确需安排工作餐的,按二类公务接待对待,统一在机关大灶就餐或安排普通工作餐,实行逐月备案管理,各单位逐次审查审批后,到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备案。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活动一律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区纪委审查备案后,方可外出。
三是从严审查备案。各单位的备案事项,均要提供相关依据资料,并经区上分管领导审批,普遍做到了事由合理、时间具体、路线明确、费用清楚。区纪委对申报的备案事项,从严进行了审查,凡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备案,不符合规定的,耐心解释,讲清政策,要求其按接待规定执行。
四是费用明显下降。自备案管理实行以来,区纪委共审查备案一类公务接待46次,人均用餐标准均控制在60元左右,审查备案二类公务接待98次,人均用餐标准均控制在30元以内;审查备案各类外出考察学习培训44次177人,均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参与考察学习培训活动,并按期返回。经统计,4月份的接待费及考察学习费支出总额,较前3个月平均数下降了15%。
(据甘肃省庆阳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