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 今天上午,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当前,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等,外商投资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享有的法律法规层面的“超国民”待遇已基本取消。
该负责人介绍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总量较小、产业基础薄弱、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当时的情况下,为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参照各国吸收外资的惯例做法,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但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市场环境日益完善、内资企业发展,我国已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尤其2008年推出“两税合一”政策后,我国已相继出台法律法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样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在华就业的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等。
该负责人认为,引进外资并不仅仅是单纯引进资金,更重要的是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现代流通和市场营销理念以及全球营销网络等具有竞争力的要素。目前,外商在我国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1800家,国家认定的地区总部超过50家。新时期利用外资工作应更注重提高利用外资胡质量肯水平,吸引外资从注重引进资金,转向引进技术、管理和人才,逐步转变招商引进观念,结合区域发展优势和特点,从粗放式招商引资向系统化、专业化的投资促进转变。
该负责人称,目前我国已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制度,将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