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4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4日广西环保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非法偷排、危险废物处置和涉辐射污染等三大类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举报人提供的有效举报经核实后,按举报线索的价值分为重大价值线索、较大价值线索和一般价值线索给予1000至3万元的奖励。
广西还大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钦州、北海、防城港等7 市“高风险、易出事”行业企业和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通过有力整治,今年1至4月,按旧的空气质量标准,广西平均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96.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南宁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平均为73.1%;在广西39条主要河流的72个监测断面中,平均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7.9%。
《 人民日报 》( 2013年06月0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