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两艘内地货船和运沙船3年前在香港东龙洲海面相撞,造成8人死亡,货船船长和舵手承认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分别被香港区域法院判监2个月和半年,缓刑2年。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货船的照明及导航系统失灵,2名被告要负上一定责任,由于2人已经超过60岁,有良好航行经验,裁判官认为他们在事发时,已尽力防止意外发生,加上认罪,因此减刑及缓刑。
案情指,2010年12月东龙洲海面发生致命海上意外,一艘集装箱船于凌晨时分由内地海域驶回香港蓝塘海峡时,因未能与正在离开海峡的内地运沙船保持恰当安全距离,亦未能在最佳时间转,最终与沙船迎面相撞,致沙船立即翻侧并迅速沉没,造成8人死亡。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