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对2012年度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经过相关单位和专家的认真评审,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确定对参与377起重、特大(或社会影响较大)险情救助的社会力量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共计825万元。
为鼓励和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救助的积极性,2007年9月,国家设立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2006年度至2011年度,已累计发放奖励资金4458.68万元。2012年度,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收到34个省级搜救机构或省级地方海事机构提交的443份专项资金申请材料,通过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每份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后,最终确定对参与377起重、特大(或社会影响较大)险情救助的社会力量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共计825万元。
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搜救中心子站对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险情名称、参与搜救的社会力量和拟奖励金额等事项。如有异议,可于6月9日24时前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反馈至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联系人:冯世栋,电话:010—65292241,传真:010—65292245,邮箱:fengsd@mot.gov.cn。(实习生 曹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