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专家驳斥“越反越腐”论
国际在线报道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召开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经过抽签确定,将对中国实施公约的情况进行审议。这是公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据报道,本次审议将对中国实施公约第三章(定罪和执法)和第四章(国际合作)的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预计今年7月启动,中国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将与内地共同接受审议。
关于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女士表示,从2003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始,中国就从多个方面,分两个阶段进行了反腐败工作。现在两个五年过去了,中国需要履行公约,兑现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2003年到2008年,是我们履行公约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了这样一些工作:惩治了一些腐败犯罪的贪官、制定了中国反腐败的白皮书、完善了我们的党规和政规,另外还出台了一些通过司法解释的法律规范,法律文件。从2008年开始,我们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两件事,一个就是我们和那些我们没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加紧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比如我们跟加拿大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这样成功地将赖昌星等人就移送到了中国司法机关,把他们押送回国。其次就是追捕贪官。过了这样的五年,我们现在就需要对国际社会有一个交待。而国际社会对所有的签约国家都要进行检查,你到底做多少,你做了没有。”
那么,中国加入反腐败公约之后,相关工作到底进展如何?是不是像外界所说的“越反越腐”?林喆教授表示“越反越腐”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表明我们的反腐工作开始进入到了深水区。
“所谓的 越反越腐 是一种表面现象,实际上是我们的反腐败开始进入到了深水区,这个在2008年以后表现得更为明显。我们进入了反腐败的深水区,因此沉淀在水池下边的鱼虾,一些贪腐的官员和一些行为隐藏不住了,就慢慢地浮出水面,于是水面上也就有许多飘浮物,看上去就是白茫茫地一片,好像这个水全被污染的感觉,我们可以举一个反例。如果我们今年一个贪官不抓,是不是我们今年落马的贪官为零?那么是不是我们由此可以说越反越清呢?显然不能这样说。”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于2003年,是第一个全球性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已达到167个。中国是较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该公约于2006年2月对中国生效,并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