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公交车爆炸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昨日回应:
本报东莞讯 (记者周睿鸣)前日在长安镇爆炸导致8名乘客受伤的公交车到底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辆运营的问题?昨天傍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下称交通局)在给媒体的通报中表示,经初步调查,上述问题不存在。
据记者了解,在作出上述表态以前,昨天上午,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以及公交管理科工作人员赶赴长安镇进行了事故调查。
交通部门表示:事故车辆“粤S32962”2004年9月登记入户,2004年11月首次投入运营,车辆目前的行驶证年审有效期至2013年9月,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车辆有关运营手续齐全,不存在使用报废车辆运营的问题。
据悉,目前,事故原因正由长安镇安监部门作进一步调查。交通部门说,对于此次事故,他们将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另外,一份更详细的事故应对措施也在昨晚公布。交通局方面称,接下来,按照该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计划的通知》(东交〔2012〕597号)的要求,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入户的公交车辆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更新,就此,该局将要求长安镇督促镇内公交企业加快更新进度。
最后,交通局将组织交通分局、公交企业,对东莞全市公交车辆运营资格和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将于6月中旬完成,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运营。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