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勇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实现权力运行制度化、法制化,关键是要设计好制度笼子。只有设计出高质量的制度笼子,才能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高效运行,才能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制度内容方面,要加快制定权力标准和运行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其正面作用,为民所用,造福于民。应根据不同性质和层次的领导机关及职务类别的权力需求,对权力的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以及超越职务权限用权或违规用权应受的惩处等,从制度上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做出明确解释。通过建立一系列明确的规范和法律规定,使权力行使者在对与错、善与恶之间,在被鼓励的、允许的行为与被反对的、禁止的行为之间有明确的标准与界限,从而使权力始终在规定的制度笼子内健康运行。
在制度结构方面,要进一步调整权力架构和配置。有效管用的制度笼子,不仅需要有内容设计,更需要合理的权力运行结构。任何形式的腐败,无论原因有多么复杂,根源都在于权力过分集中。当前,要特别注意保持制度建设与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决策、法规的统一,防止上下位制度之间产生矛盾或冲突,从而更好地发挥制度笼子约束权力的功能,使任何行为都有章可依,任何错误都能被依法惩处。
在制度落实方面,要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配套机制。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执行是关键。要加强程序性制度设计,以严密的程序压缩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确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要完善保障制度落实的考核奖惩机制;量化制度执行指标,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流程;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奖优惩劣,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制度维护方面,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对现有制度加以完善。制度虽然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但不是一成不变的,制度设计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制度笼子也不可能一“牢”永逸,必须不断完善。一方面,要不断做好制度笼子的维护检修工作,对过去制定的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已经出现漏洞的制度,该摈弃的要摈弃,该修正的要修正,该完善的要完善,保证制度笼子始终能关住权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促进制度完善。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