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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

2013年05月27日22:5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唐述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今日全文公布,《制定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对中共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制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审议批准的党内法规草案,由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核文后按规定程序报请发布。党内法规一般采用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中央各部门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文件、党委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布。

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

《制定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工作迫切需要但还不够成熟的党内法规,可先试行,在实践中完善后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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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述权、白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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