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公经费”转移隐藏现象,湖南省嘉禾县采取“控指标、严审批、晒开支、征基金、查违纪”的办法,五管齐下,严管“三公经费”,有效预防了“三公经费”的转移隐藏。
一是控指标。县廉洁自律办根据各单位职能和近三年来“三公消费”情况,严格核定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指标,下发到各单位和县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在指标范围内核报,对超指标的,县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报账。
二是严审批。严格规范“三公消费”的报账审批,如对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推行“七级联审”制度,即外出单位、县级分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县廉洁自律办等逐级把关审核审批。
三是晒开支。积极探索“三公”消费公开机制建设,从2011年8月开始,采取会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内部局域网、嘉禾电视台、今日嘉禾报等多渠道,裸晒“三公”账单,将“三公”开支的具体细数、“细枝末节”进行公开,尽量扩大知晓面,接受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公务接待费要公开支出明细表;公款学习考察费公开到个人,包括学习考察的人数、地点、内容和产生的费用等;公务用车费公开到每台车,包括油料费、修理费、路桥通行费、交通违章费等。通过晒开支,“三公”消费同比下降了9%。
四是征基金。根据不同情况,对“三公”消费征收10%至20%的调节基金,上缴财政。
五是查违纪。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查转移隐藏“三公”消费行为。如在2011年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存在转移隐藏“三公”消费现象,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经查,2007年6月至2011年8月,嘉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某及该办公室,违规到全县23家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发票共计73万元,其中公车费24380元,招待费21038元,学习考察费13000元。目前,刘某已被开除党藉、行政撤职,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据湖南省嘉禾县纪委研究室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