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喝掉了3000瓶特供酒的嵩县国土局被通报批评了。这两天很多媒体都报道了这条消息。10天前,大河报曝光嵩县国土局花360万元订制2000箱特供酒用于请客送礼。对此,该局回应称,从2010年8月,他们订制了500件共28.38万元招待酒,已于去年9月喝完。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已取消对该酒的订制。虽然该局的回应透着一种狡辩的味道,但毕竟是承认了事实。此事的处理中除了嵩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还将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免去职务。
很明显,“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大抵还是主要吃喝场所。嵩县政府的官方消息称,酒为锦源山庄所订。锦源山庄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自负盈亏。为减少购货环节,2010年8月15日,锦源山庄与杜康酒厂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集中采购一批特供酒,价值28.38万元,主要用于经营销售,县国土资源局对外接待也用此酒。该批酒包装上印有“嵩县国土资源局特供”字样,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
此番解释,细细读来颇有为国土局开脱洗白的意思。酒,不是国土局直接买的;特供的字眼,也是锦源山庄为了销售考虑印上去的;不良影响,却让国土局给背了。国土局真是比窦娥还冤。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锦源山庄虽然是独立法人,却与嵩县国土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其中的道道不言而喻。况且,全国也不是仅此一家,大家比照身边的例子,完全可以推断出来。退一步讲,如果国土局彻底清白,那为什么要通报批评?
嵩县国土局自己也承认,“这些特供酒主要用于招待兄弟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来学习”。既如此,陪着兄弟县市国土部门喝“特供”的东道主们为什么不处理?而且,光酒钱就这么多,饭钱——备不住还有“唱钱”、“洗钱”——到底开销了多少?舆论早有此问,但却一直未见回复。
必须承认嵩县政府对此事的调查处理,也还算是比较快的。但快就意味着从轻发落的“特供处理”吗?今年“打苍蝇也要打老虎”的说法不断见诸报端,锦源山庄总经理算不算苍蝇说不好,但可以肯定不算老虎。(张丽)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