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曝料称,平阳县政府食堂就餐需区分干部级别,引发网友吐槽。县政府随后表示,事情属实,但主要是因为食堂整体面积较小,就餐时段容易造成拥堵,所以才进行分流,伙食种类、价格没有区别。目前,“分流”告示已被撤掉。
在这件事情上,平阳县政府虽然作了解释,并不是故意按等级分流搞特殊,当地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该通知是当时承包食堂的工作人员张贴的。接下来,食堂还会就如何改善就餐征求大家的意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改进。但这种亡羊补牢式的被动解释,依然引来了群众的不满和质疑。
食堂分流吃饭,本是件普通事情,之所以引起异议,是因为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作了区别对待。其实,食堂分流吃饭的情况在各地并不少见,其中不乏按职位高低分配区域、位置,有些地方还专门为领导开小灶,单独开辟小食堂,不用刷卡排队,还提供免费的水果、饮料等,等级观念、特权现象显而易见。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出台后,公务宴请大大减少,政府食堂的作用也随之增加。不管是上级来考察,还是同级交流或外地来学习,都带到食堂吃工作餐。领导的饭局因此减少,留在食堂吃饭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食堂的作用越大,承载量肯定也相应增加。在此情况下,分流吃饭不失为一个好方法。问题在于,究竟按什么标准来分流,级别还是部门?也许按部门来分,同样会引起质疑,哪个部门更重要?
由此想到,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定时万不可随意,应该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为什么要制定规定,具体怎样操作,都应事先向公众解释清楚,避免事后遭来不必要的猜疑。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