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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火箭干部”引发的公正性焦虑

叶铁桥

2013年05月16日08: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战国时期,秦国的甘罗12岁就被封为上卿,成为千古美谈。但在现在,一些年轻干部的“上位”,却是丑闻。

  广东省揭阳市年轻干部江中咏只用了6年时间,就完成了从普通公务员到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的“三级跳”,但三次提拔均未达到正常晋职资格年限要求。27岁的湖南湘潭县副县长徐韬,5年换了7个岗位,工作10个月就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一年半就从正科级变成副处,在湖南郴州参加公选却在湘潭被录用,其间还是湘潭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而此前,湘潭的“神女”事件也引发全国关注……

  这些提拔速度异于常规的干部,被网友戏称为“火箭干部”。在他们“连升”的背后,网友经常发现有不通寻常的爹妈:江中咏的父亲原为揭东县(后改为揭东区)副县长,江中咏当上副县长当月其父转任县政协副主席;徐韬的父亲为湘潭市某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母亲为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湘潭“神女”的父亲也是湖南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安徽省望江县的90后团委副书记,父亲也是县编办主任,他们都是标准的官员子女。

  有媒体盘点称,近年来,经网友曝光、媒体报道并引发公众质疑的“火箭提拔”的年轻官员有18人,其中11人被指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有官职。

  官员子女进入公务员队伍,甚至被提拔到领导岗位,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中国古代就很推崇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现代的规章制度虽对领导子女经商等行为出台了相应规定,但对他们的择业也并无硬性规定。

  然而,现在公众只要一看到领导干部的子女进入公务员队伍,就不由自主地产生“灰色”联想,认定其中必有“猫儿腻”,原因何在?就在于领导干部为子女“量身定制”岗位,当“助推器”让子女连升几级的情况不断发生。像湘潭“神女”事件,为“神女”升迁扮演了重要角色的湘潭岳塘区委书记肖克和就明确承认,“神女”的父亲找他运作过升迁计划。

  不可否认,作为官员子女,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在中国这种以传统人际关系为主的社会,其父母的人脉资源、关系网络可能会发挥重要作用。一些主要领导的子女,甚至不需要打招呼,其工作和提拔可能也会受到“心照不宣”的关照。

  “火箭干部”的产生,有些在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违规违纪,像江中咏三次提拔都是破格,徐韬的任前经历更是漏洞百出,这类干部一旦被揭露出来,会很容易受到处理。

  当然,有些“火箭干部”确实既无背景,也无其他问题,但却展现了当前用人机制中的一种不良倾向,即“唯票取人、唯考取人、唯年轻取人”,把“年轻化”片面地理解为“低龄化”,在年龄上实行“一刀切”,忽略工作实绩、群众口碑,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反响。

  检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应该说,我国在用人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选拔任用机制,但其中的一些条款却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像“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条款,本意是倡导干部年轻化,然而却成为许多地方违规提拔干部的借口。

  干部当然可以破格提拔,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火箭般”的速度至少应当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做支撑。像甘罗,其祖父甘茂曾出任过秦国丞相,按今天的话说也是“官二代”,但他12岁被封为上卿不仅没有招来异议,反而传为美谈,就因为他有震惊一时的业绩:让秦国不费一兵一卒便得到了赵国的5座城池。跟他相似的还有17岁被封侯的霍去病,他也不是因为皇亲国戚而受宠,首先是凭自己的业绩说话。

  但在今天,有些寸功未立的“火箭干部”,却堂而皇之地跨越组织程序,获得非凡的攀升机会,他们当然会引发社会的广泛质疑,像徐韬,工作5年,却历经7个岗位,有的工作岗位只呆了一两个月,怎么能体现业绩,怎么能看出能力,怎么能说服公众?

  事实上,公众早已对用人不公产生了极大的焦虑,社会上早有打油诗讽刺这种 “裙带风”,说在一些基层地区,由于家族对政府职位的垄断,导致出现 “父子室,夫妻科,侄子打水叔伯喝,孙子开车爷爷坐,兄妹办公桌对桌”,这种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要防止“火箭干部”违规产生,有一些举措需要坚持。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过程的公开透明,比如湖南省耒阳市“80后”副市长王卿已经被任命了,但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却连简历都没有,这很容易给外界留下猜想空间。事实上,很多违规跃升的“火箭干部”,正是信息公开后被网友揭露出来的,这也说明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过程中公开透明的重要性。

  其次,还应加强对违规提拔“火箭干部”相关责任人的惩处。从目前被揭露出来的违规提拔上去的“火箭干部”来看,处理结果往往是一免了之。公众更想追问的是,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有哪些责任人应该受到惩处,地方政府会不会自查自纠,发现尚未暴露的用人腐败?如果只是轻描淡写,甚至像湘潭市那样只是免去徐韬的副县长职务,还按科级职务安排相应工作,那这类事件就没法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类似的违规仍会层出不穷。

  第三,组织人事部门还应该在规章制度上,对于“干部年轻化”和“破格提拔”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以防止有人钻空子。同时,也应在制度设计上作出更为明确的安排,从而真正做到防止“唯票取人、唯考取人和唯年轻取人”。事实上,“唯年轻取人”是在制造另一种不公平,有些干部到了壮年,历经锻炼,经验丰富,正可以大展身手,往往却因为用人导向问题被一刀切了,当前更应当强调“重德才表现、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的用人原则,真正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才能为选人用人赢得公信力。(叶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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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亚欣、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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