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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一居民户口 公安局请您换领新户口簿

2013年05月06日15:48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通讯员詹永耀、龚宣报道:昨天,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动员广州居民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新户口簿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户政部门介绍,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集体户”。广州居民在换领新户口簿时,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服务处所等部分项目已发生变化但尚未及时申报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表)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免费办理项目变更更正。

  警方特别提醒:如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项目信息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变更。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可登录广州金盾网户政管理栏目或直接到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查询。

  变更更正项目 所需证明材料

  职业、服务处所 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

  婚姻状况 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离)婚证(属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文化程度 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国内出生地 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证

  身高、血型、兵役状况 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申请人申报(经本人签名确认)

  (备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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