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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须有“善终”

2013年05月03日15:3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四川雅安地震后,在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倡议下,全国各族人民纷纷慷慨解囊捐钱捐物,为受灾地区重建家园提供了物质保障,也为受灾群众走出困境提供了精神支柱。

  地震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不需要也不能让每个人都到现场为受灾同胞出一份力。在此情况下,捐款就成了人们表达关心和爱心的重要渠道。不管是之前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还是现在的雅安地震,来自于民间的捐款都不在少数。对于捐赠者来说,这是一个“善始”。是“善”从捐赠者传达到受灾群众心中的第一步。

  “善始”表现在形式上是善款,表现在意识上是爱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能够屡次战胜自然、重建家园的重要秘诀。因此,我们可以说,“善始”是民族良心的起步。而真正让受灾群众感受到同胞之善,享受到这一善果,并且让捐赠者的善得到尊重,还需要那些接受捐款的单位与组织走好第二步,给善款一个“善终”,保证每一份钱物都用在救助上,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道去向。

  事实上,公众往往只能通过受捐单位的信息公开来知晓自己捐款去向,所以其公开透明的程度,也就决定了公众对其信任支持的力度。如果这些单位和组织总是在信息的公布上拖拖拉拉,在公布内容上遮遮掩掩,让人看不到捐款去向和倡议者的责任心,信任该从何处建立?

  我们有理由相信,种种善举都将会以开诚布公的态度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都将以准确无误的细节回馈捐款者重托,用心呵护人性的善良和互助精神,给善款一个完美的“善终”。

  (龙 坤)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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