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空挂户子弟需到实住地入学 另接收随迁子女--时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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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空挂户子弟需到实住地入学 另接收随迁子女

2013年05月03日08:50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外来工子弟入读公办学校

  监护人需缴5年广州社保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实习生苗勃)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获悉,荔湾区公布小学入学指南,在报名登记前空挂户籍者需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对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空挂户籍者一律在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荔湾区教育部门公布的入学指南,新生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及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荔湾区公布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荔湾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按照拟定计划,荔湾区拟在16所公办学校定点试行接收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的外来工需提供:入学申请书;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试点学校的对应地段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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