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日电 南京市中级法院3日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黄胜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唐述权)
·详细报道:山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1223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4月8日报道: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涉嫌受贿1223万元受审
·2011年12月报道:山东省副省长黄胜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责编:唐述权、苏楠)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