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0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10日)下午表示,因为在10个工作日以内成品油的价格波动不超过50元,所以暂不调整成品油价格。今天是价格机制完善后的第一个调价窗口,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作出以上决定。
从今年3月27日起,国家发改委完善成品油调价机制,包括3条调整: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但是,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同时规定,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成品油价格调整将严格按照价格机制办事。今后,一到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日,发改委将通过网站公布,如果不调整,15点在网站公布;如果调整,17点挂网站。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