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通过完善数据库,搭建网络平台,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覆盖范围,有效打击贿赂犯罪的行为的发生。据统计,2006年1月至2013年2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万余次,涉及单位16.2万余家、个人24.79万余人。其中,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5家单位和70名个人做了相关处置。
从近几年全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的犯罪记录看,行贿犯罪主要集中发生在资金流动较密集的领域,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转包过程等。通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动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公司企业顺利发展,营造了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清风正气。
目前,广西14个市级检察院全部开展了查询工作,基层检察院查询覆盖率达99%。该项工作已经实现全国行贿犯罪联网,查询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填写查询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项目名称和事由等材料后,即可免费获得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等信息。查询者可据此判断是否与被查询对象进行业务往来。同时,有关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招投标审查的必经关口,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拒之“门”外,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的几率,发挥了“防火墙”作用,进一步威慑了贿赂犯罪,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