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汤旸)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办法将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近日,市交通委召开《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条例》(下称《条例》)立法专家研讨会。据介绍,该立法周期为24个月,计划分三个阶段完成六大项立法工作任务。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轨道交通大发展带来的客流急剧攀升,加之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需求和期望也在不断提升,都给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总结《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实施四年来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市交通委向市人大、市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制定轨道交通运营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专家认为,制定《条例》对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各方参与行为,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