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1日从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南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近日颁布实施,首批重点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被认定为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享受海南省有关用地、财政、税收、投融资、市场准入、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九个重点领域文化产业项目纳入申报范围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是省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配套政策之一,《办法》明确了申报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即: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属于海南省优先发展的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休闲疗养等九大重点领域文化产业项目;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具有较强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富有民族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等。
认定要求对项目规模设门槛
在对项目投资规模的认定要求上,《办法》规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景区景点、休闲疗养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其他项目,文化与信息、物流、建筑等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影视制作项目一般在5000万元以上,出版发行项目(含印刷复制)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含广告)、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以及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数字出版和移动多媒体等项目,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
填补空白的文化项目不以投资额论定
《办法》还规定,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富有创意、竞争力强、投入产出比高的文化创意和动漫游戏项目,投资规模条件可适当放宽。而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历史意义、能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填补海南省文化产业空白,以及具有较大出口潜力项目,则不以投资总额为评价标准。(记者 杜颖)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