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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肥城市“三项谈话”强化干部廉政监管

2013年03月21日10:59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山东省肥城市通过不断完善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着力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一是创新日常谈话,打好干部日常“免疫针”。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谈话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主要由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各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各单位班子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谈话者对被谈话者了解什么情况就谈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需要纠正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改变了以往“了解情况的不能谈,能谈的不了解情况”的弊端,使谈话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谈话效果更加明显。

  二是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干部任前的“预防针”。该市规定,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必须与市纪委签订《廉政承诺书》。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家属旁听制,教育领导干部家属积极支持协助配偶的工作,不为了家庭和私人的利益要求配偶做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事,做一名“贤内助”。

  三是严格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打好“带病”干部的“消炎针”。对有举报或反映有轻微违纪的领导干部发出《责成说明问题通知书》,要求其就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若说明不了问题的按程序进行立案;对有轻微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信访立案初查,查清领导干部的轻微违纪事实。同时,制定诫勉谈话方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严肃指出所犯错误,又帮助其分析产生错误原因,提出纠正的办法。对领导干部所犯错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又感到组织的真心爱护和温暖。

  (据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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