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3月21日消息(记者刘涛 实习记者温超)记者从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获悉,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文件要求,清明节假期陕西省收费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2013年清明节假期免费时段为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客数为准,以下简称“小型客车”)。
清明节免费期间,小客车可直接通行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专用车道。4月3日晚20时至24时,现金缴费的小货车通过封闭式高速公路时在收费站入口领取“纸质通行卡”,持卡通行,出口凭卡缴费;4月3日24:00至4月6日20:00,收费站出入口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4月6日20:00至24:00,收费站入口领取“纸质通行卡”,持卡通行,出口经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4月6日24:00,收费站出入口恢复正常收卡和发卡,所有车辆持卡通行、凭卡缴费。持三秦通的小型客车驶入人工收费车道(或ETC车道)时,不领取“纸质通行卡”,驶出收费站时应从人工收费车道(或ETC车道)刷卡驶出,免费时段内享受免费通行。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醒,免费时段小型客车应选择专用车道或ETC车道通行,非小型客车不得通行专用车道。车辆通过收费站后请尽快驶离收费广场,请勿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车辆行驶期间请密切关注有关交通引导提示信息。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发放的“纸质通行卡”自发放之日起三日内有效(含发放当日,至第三天24时截止)。请持“纸质通行卡”车辆在有效期内通行高速公路,过期作废。
车辆行驶陕西省收费公路须遵守陕西省收费公路各项管理规定,违规行驶车辆按有关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请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提前了解掌握出行信息,避免交通拥堵和出行不便。公路出行信息咨询可拨打陕西交通服务热线(029-12122)。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