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说,“反腐败工作最终要靠制度化、法制化,这是大家的共识。”
“制度建设有两个层面,一是制定制度,二是执行制度。”毕业于安徽大学哲学专业的蒋厚琳认为,我们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最大的问题不是制度不健全,而是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很多制度停留在纸上,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很多,比如制度本身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监督检查不够,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惩戒不够,造成制度缺乏约束力,等等。”蒋厚琳告诉记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制度——
一要严密,防止“牛栏关猫”;二要可行,防止制度与实际“两张皮”;三要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四要查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一起,防止“破窗效应”,使制度的笼子更具刚性;五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
“坦白地讲,制度执行的好坏,关键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对某项制度执行得怎么样,直接影响下级和基层组织对制度的执行。”蒋厚琳以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为例,这次改进作风之所以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除了八项规定本身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给全党、全国作出了榜样。
蒋厚琳说:“如果全国各级党政机关都以这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各项制度都从中央机关、从各级领导干部开始严格执行,上级给下级作出表率,并且坚持不懈地执行下去,再加上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的制度就能真正发挥作用,反腐倡廉工作就能真正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
“要更加突出地抓好监督,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蒋厚琳再三强调监督对落实制度的重要性。
“从世界各国反腐败的实践看,强化民主监督,对保障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蒋厚琳认为,开展民主监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础是公开。因此,要给民主监督创造实现的条件,让人民群众知道党和政府在做什么。“政府要更加自觉地推行政务公开,让政府决策的程序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蒋厚琳最后说,要适应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民主监督形式上的多样化,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监督,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记者 王少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