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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施行 账单信用污点5年后消除

2013年03月15日09:07    来源:大洋网    手机看新闻

  (记者 袁峰) 昨日,记者从央行广州分行获悉,酝酿十年之久的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自今日起,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还清账单信用污点5年后自动消除。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新版信用报告将逾期信息的起计时点定于2009年10月,也就是说,只有2009年10月之后的逾期记录才会在征信档案里显示,2009年10月之前的逾期记录会一笔勾销。

  在《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市民如有房贷账单逾期或信用卡还贷不良记录就会跟随一辈子,如果向银行申请其他贷款就会受到银行的拒绝或无法享受到优惠利率。今年3月,余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准备到中国银行进行一笔贷款,但是被银行告知,自己去年在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各有几笔贷款逾期,必须在消除不良记录后才能获得贷款。

  余先生这样的事例在身边有很多,不过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后,他的信用污点终于可以消除了。根据《条例》规定, 央行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需要注意的是,5年的起算点是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而不是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算。据央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将保存期限设置为不得超过5年,“打个比方,一个人贷款20万元,规定是在今年1月要还一笔钱,而贷款人并没有及时还款,直到5月才将款项还了。那么他的不良信息就得从1月开始算,但是如果想要删除,那么就得从还款的5月算起,直到5年后的5月份才能够删除。”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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