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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早教纳入公共教育体系

2013年03月13日09:13        手机看新闻

  华龙网讯 (记者 戴娟 张莎)各地逐渐兴起的幼儿园亲子班、连锁早教机构等五花八门,且处于监管真空。全国“两会”上,在渝全国政协委员李学春就此提交提案,呼吁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并对早教市场规范管理。

  据了解,我国每年出生约2000万婴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0-3岁婴儿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各种形式的早教机构应运而生,如幼儿园亲子班、连锁早教机构等。面对五花八门的早教机构,很多人是一头雾水,无从选择。

  李学春在加强0-3岁婴幼儿早教市场规范管理的专题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对0—3岁孩子的早教,由于无主管部门,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尚处监管真空。在工商备案的早教机构中,如果注册名称中出现早教、幼教将不予批准,经营范围中也不得出现早教字样。而以教育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或是亲子园、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注册,则无需准入门槛,很多社会力量开办的早教机构就以这些名义注册运营。

  李学春认为,这实际是对行业监管的一种规避。而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局(或教委),其学前教育处只负责幼儿园的准入和管理,不负责早教机构的审批、登记,对早教机构也没有监管职责。

  “也就是说,0-3岁婴幼儿的早教尚未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处于监管真空。”他直言,在这个监管真空里,除了品牌加盟连锁对房屋设置、课程、人员配备有各自统一标准外,另外一些早教机构并不具备专业资格,或者根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场所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等。同时,目前对早教也没有质量标准,缺乏权威科学的早教模式引领;无教师资格认证,从业人员由早教机构自行培训。“这些都制约着早教市场的健康发展。”

  李学春就此建议,尽快明确主管责任部门,尽早制定社会力量举办0-3岁早教机构的管理办法,对各类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科学评价,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建议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早教课程的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力争实行0-3岁婴幼儿早教师资准入制,并纳入教师职称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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