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尚无时间表
3月9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
有记者问当前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可行性、可能的路径和时间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回复说:我们关注到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专家对税收法定的问题讨论特别多、特别活跃。有的代表团已经将此列为议案正式向大会提出。
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这个问题?税收法定的根源在哪里?我仅从法律制度上给大家做一个解释。立法法是我国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宪法相关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全国人大专署立法权的范围,税收立法是人大权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权。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就授权国务院在税收、改革开放、经济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规。1984年的授权决定已经废除,1985年的授权决定现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时候收回,我们还要认真地研究、分析大家的意见,在适当的时候考虑这个问题。具体没有路线图,也没有时间表,但是我们会回应公众的关切。
不同声音
经济学家李稻葵日前对媒体表示,税收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是对的,但是也有个问题,人大是不是真具备专业知识?如果搞得不好就会像劳动合同法一样,结果并不好。他认为比较可行的方法是通过各地试点,形成国务院条例,再逐步形成全国性立法,不能太早立法。(特派北京记者张林、孙晶)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