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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储国强

2013年03月09日11:09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西安3月9日电(记者储国强)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神木县公安机关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龚爱爱原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曝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多处房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

  经调查,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非国家公职人员。2012年6月,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辞职。

  今年春节前,龚爱爱的3个虚假户口均已被陕西、北京警方注销。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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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欣毅、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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