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学校派专人管理校车,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
据介绍,责任书约定校方责任有六项: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对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校车提供方处理交通事故;对教师、学生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此外,责任书规定校车提供方应遵守八项规定:定期安全维护;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完备;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校车和司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按校车标牌路线行驶;及时处置道路事故;按规定使用标志牌和标志灯;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在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发布的校车专项督察情况通报中明确提到,北京市已经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正在执行有关程序。此外,北京将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减少主城区范围内的校车使用。
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已排查学生接送车辆24.6万辆,督促整改不合格接送车辆4.1万辆次。
相关新闻
教育部首次明确校长职责
晨报讯(记者 王璐 王斌) 义务教育学校的合格校长应该具备哪些专业素质?昨天,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首次明确“校长标准”。
此标准首次明确提出了校长的6项专业职责: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并将这六项职责细化为60条专业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
基础教育一司副巡视员杜柯伟称,校长专业标准将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使命、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听课评课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违规收取费用、健全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对校长行为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推进义务教育领域相关问题的解决。(记者 王璐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