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2月25日电 (白琥)25日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消息,自治区政府决定安排870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性补偿该地区因狼群袭击牲畜给牧民造成的损失,并着手建立常态损失补偿机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狼的祸害“埋单”。
随着近几年内蒙古草原生态逐步好转,曾经在草原上几近绝迹的狼逐渐多起来。去年入冬以来,持续的大雪低温天气严重影响狼群觅食,导致内蒙古中东部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频发狼群袭击牲畜事件。
据内蒙古农牧业部门统计,内蒙古去年冬发生的“狼害”中,狼群攻击共造成6184只小畜、443头大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870万元。
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猎杀。牧民们只能用加高羊圈、设放假人、饲养大型犬、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驱狼香及安装驱狼灯等各种古法新招,对付狼的袭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为牧民的损失“埋单”。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牧民的损失给予补偿,补偿资金870万元,其中由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盟市、旗县分级承担。补偿标准是小畜羊每只补偿1000元,大畜牛、马等成年畜每头补偿8000元,幼畜每头补偿3000元。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责成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攻击牲畜造成牧民损失补偿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常态损失补偿机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