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2013年3月15日前,公民可在四川人大网(http://www.scspc.gov.cn/)、四川环保网(http://www.schj.gov.cn/)、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 建 设 厅(http://www.scjst.gov.cn/web-Site/main/)上查阅草案全文,提出意见和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四川省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逐渐增多。2003年出台的《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只是针对危险废物,对数量庞大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水处理淤泥等未作出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四川省固废污染防治的需要。
在吸纳一审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就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映。传真号码:028-86281857;邮寄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邮政编码:610041),需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地址:srdchzw512@163.com。(记者 熊润频)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