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委组织部出台《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减轻基层负担、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新闻宣传、严格文稿发表等8个方面作出规定。
《规定》提出,宣布省管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时,省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对省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县、市、区委书记则委托所在党委、党组宣布,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宣布干部任免过程中不搞迎来送往。同时还要求在新闻报道中,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的会议活动,确需报道的以反映工作内容为主,不突出会议本身,不出现个人姓名。在发表文稿时,部内工作人员个人或与他人联名发表时,个人署名前不得挂单位名称,也不得在备注中说明作者工作单位。(记者张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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