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大肆浪费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过大;公共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差;没有监督
网友团团绿:您认为公款吃喝、大肆浪费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这种现象如此严重?
竹立家:最根本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有三条:其一,公共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过大,又没有制约,对于用人、用钱随意性过大。其二,公共部门的预算约束能力很差,几乎在公共部门的预算执行过程中间,很少有监督。即使有监督、有审查,惩处也不到位。所以,致使一些人在挥霍、浪费、挪用、挤占预算方面肆无忌惮。其三,没有监督,或者说没有监督平台。我们经常说,监督、监督,问题是谁来监督。在我们国家,要人民来监督,人民通过职工代表会议来监督,但是在很多部门,职工代表会议几乎形同虚设,对管理层很难形成有效制约。
对会议用餐和各种政府消费行为,必须通过细则来管理。花多少钱,是不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浪费了公共财政,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制止职务消费行为,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从公共财政与预算角度来治理。公款吃喝严格说来不是公务行为,是浪费公共资源行为。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问:北京政协会议委员用餐由21道菜减为12道,对这种变化你们是怎么看的?为什么过去没有这样的作风,要靠“八项规定”?
竹立家:我一直以为,在现代社会政府管理过程中间,政府的作风、政府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靠制度来管理,而不是靠一阵风,也不是靠政治号召。只有通过相关的法规、管理条例来规定政府的“三公”消费,我们才能实现一个长效的也就是规范的、科学的、人人都认可的管理机制。
网友伊甸之东:建立严格的惩治条例来治理公款吃喝是否更有效?
竹立家:可以说,我们要制止职务消费行为或者说“三公”消费,一个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从源头上治理。源头治理就是要从公共财政与预算角度来治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为什么他们没有“三公”消费,或者说“三公”消费数额很小,原因就在于他们是从公共财政与预算的角度把“三公”消费纳入进来。所以,在国外,公共机构的领导一般没有“财权”或“用人权”,因此,在国外公共机构,浪费、请客送礼现象几乎没有,因为没有钱,就从源头上制止了“三公”浪费。而我们国家公共机构的管理层,有财政预算的具体分配权,同时还有小金库。因此花起钱来就比较随意,大手大脚。如果要彻底治理“三公”消费行为,还是要从源头治理做起。当然,惩处也很重要,但那是第二步。只有源头问题解决了,惩处才有效。
网友超级灯泡:如何区别公款吃喝和正常公务接待,怎么有效调查取证,在集体公款吃喝时如何区分责任?
竹立家: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一个部门一年要接待几个代表团、办几个会议,在年初的时候都应该有计划和规划。公款吃喝严格说来不是公务行为,是浪费公共资源行为。二者的区分是非常严格的。公款吃喝就是一种挥霍浪费,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侵犯。
反腐败,岗位权力、机构权力必须公开透明。反浪费还是要把重点放在公共机构上,要反“特权腐败”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是否认为“反腐败”和“反浪费”是当前社会的两大重点,而腐败和浪费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您觉得如何才能促进“财产公示”和“三公消费透明”?
竹立家:可以说反腐败和反浪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反腐败是反对滥用权力、贪污腐败、买官卖官、奢侈浪费的行为。而反浪费,它不仅仅包括权力行为,同时还包含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要求。反腐败必须上升到制度层面,必须通过制度来反腐,特别是民主制度。通过民主制度反对腐败,是文明世界的通常行为。要通过民主制度反腐,就必须让公众和公共舆论来监督权力的运行。要接受公众和公共舆论监督,权力本身必须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公众才能监督,公共舆论才能监督。权力公开透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岗位权力公开透明,包括“权力持有者”的家庭财产公开透明;二是机构权力公开透明,包括机构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公开透明,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公共财政预算透明。只有这两个公开透明,才能够对权力实现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力才会被关在笼子里面,才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因为公众和社会舆论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
至于浪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社会浪费,这种现象最近几年由于中国物质财富的增加有所抬头。据我所知,中国的亲朋好友家庭吃饭还是比较节俭的。现在的问题是职位浪费,现在我们国家的浪费现象主要是公共机构职位浪费所形成的,典型的如“三公”消费、豪华办公等现象。
我们现在要反浪费,一个深刻的内涵,就是要反对特权腐败。特权腐败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挥霍、浪费、“合理占有”。因此,我们反对浪费,还是要把重点放在公共机构上,放在个别官员的不良行为上,使公共资源真正为公共利益服务。
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细化程度不够。公款接待很难在公共财政预算上体现出来。
网友舞动的微风:政府目前关于“三公”消费的财政预算是否有严格标准?光制定标准不行啊,还得执行给力。在执行上有啥困难吗?
竹立家:目前,我们国家公共财政预算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细化程度不够。一般来说,我们国家公共财政预算是分为类、款、项、目,但事实上,在具体的预算过程中,关于公款接待这一块,很难在公共财政预算上体现出来。我们一般只预算到类和款,而项和目几乎没有涉及。在国外,一般的财政预算都基本上到项和目。目前我们公款接待究竟是多少数目,大家都不清楚,基本是一笔糊涂账。所以,要遏制公款接待、公款消费、公款吃喝,关键的关键还是要从预算上、从源头上进行限制。其次,要发挥各级人大对政府权力行为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三公”消费监督方面,各级人大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政府的权力是人大赋予的,人大是我们国家宪法规定的权力机关。因此,它对政府在执行服务公共利益过程中间的权力运行有监督责任。当然,也包括对职位消费、机构消费的监督责任。同时,我们还必须对“三公”消费方面的一些政府行为建立严格的惩处制度。在国外这方面是非常严格的,英国公务员每月上班迟到三次,就必须开除;北欧国家,一旦发现公务员在吃请方面超过政府的标准都必须开除,如果是部委高官,只要有道德瑕疵,比如通过公务卡借用公款或暂时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须辞职。因此,真正遏制“三公”消费,一个关键的关键还是要在惩处环节上做到“零容忍”。只有把他的浪费行为、特权腐败行为与他的职位挂起钩来,一些人才不敢冒险,才不敢有非分行为。
使一项好的改革措施具有长效性,不仅要依靠领导垂范,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来规范,不然就可能变成一阵风
网友南海卫士:建议出台严控公款吃喝消费总量和标准的措施,各级领导率先垂范,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竹立家:这个建议很好,但是我们还必须从法律角度、立法角度来思考对公务消费行为进行立法监管。领导干部带头,具有政治意义,没有法律意义。如果搞不好,就可能变成一阵风。领导重视的时候,会做得很好,甚至一些单位做得很过,一刀切。领导不重视的时候或者这阵风过去以后,又会死灰复燃。所以,要使一项好的改革措施具有长效性,那么就不仅仅要依靠领导垂范,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只有法律规范,才有长效性。
至于公款吃喝消费总量的标准和措施,我还是建议要通过每年的预算法案来体现。通过预算法案实现对“三公”消费的控制。
网友糖果乐园:有人呼吁为反浪费立法,将浪费入刑,嘉宾认为是否可行?
竹立家: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浪费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对于公共机构来说,浪费就是一种政治行为、法律行为。因为从文明的角度、从立法的角度来讲,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对政府信用的亵渎,是对公众对政府信用的滥用,是对最根本的大法宪法的一种不尊重。因此,我不赞成给浪费立法,因为它是通过道德来规范的。但是,政府机构的浪费,我们已经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约。问题是,我们已有的法律在一些部门面前、在一些个人面前几乎不起作用,我们以后的重要议题就是让这些法律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