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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发文成立公益广告制作中心

公益广告可以由企业赞助播出

2013年02月01日19:4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刘阳)记者今天举行的中央电视台“春节回家”系列公益广告看片会上了解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要求依托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移动等 5家单位设立5家“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中心,分别牵头设计制作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公益广告,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据了解,该文件强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广告,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据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海明介绍,文件还要求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其他专业频道每天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少于15次。

何海明表示,央视将于蛇年春节期间推出“春节回家”系列公益广告,除此之外,还将在2013年加大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力度,制作播出“美丽中国系列、民族复兴中国梦系列、文明系列、节约系列”等公益广告;举办“星光?电视公益广告大奖”颁奖盛典;推动设立“中国电视公益发展基金”,鼓励更多机构和个人投身公益广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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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旭海(实习)、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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