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进干部作风的规定,通过推进“廉政食堂”建设,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消费,有效预防干部“嘴上腐败”,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一是制定标准,确保廉政食堂规范建设。崇左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食堂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和规范机关廉政食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县直单位探索走“小物业”管理的路子,把单位物业与食堂建设管理捆绑进行,降低食堂运行成本。目前,该市已有38个市直部门、85个县(市、区)直单位和70个乡镇建立了“廉政食堂”。
二是强化制度,确保廉政食堂规范管理。崇左市把规范接待活动作为廉政食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就餐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实行定额接待标准和对口接待,对应陪同接待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食材原则在本地购买,不上香烟和高档酒水。同时规定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要在机关食堂就工作餐,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宴请、礼品馈赠及其他消费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接访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廉政食堂规范运行。崇左市实行食堂信息“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人员,要求就餐领导干部亮牌用餐;公开成本,公开当天采购物品的价格和数量;公开财务,公开每月食堂的总开支及明细。同时邀请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作为义务监督员,不定期监督“廉政食堂”的采购、管理、卫生、接待等方面情况。审计部门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开展专项审计,2012年,全市开展规范接待专项检查32次,专项审计8次,查纠违规金额18.3万元,不予报账6.5万元,追缴违规报账2.4万元,追究责任2人。
四是强化落实,确保廉政食堂取得成效。崇左市把推行廉政食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紧抓实。推行“廉政食堂”以来,全市每月节约接待费用10万元以上,既减轻了单位的接待负担,也利于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谋发展、抓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防止了领导干部“放羊式”、“搭伙式”用餐和借口接待上酒店开餐的现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嘴上腐败”,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有效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