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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10年 相关政策仍未落实到位

2013年01月21日08:26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一号议案关注“村改居”

  “户口已是城里人,但要享受城里的设施还得自己掏钱”

  本报讯 (记者李立志)“村改居”社区虽然名为城市社区,但在居民待遇、配套设施、居住环境、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昨日,市人大代表林绮芳在分组讨论会提出由其领衔的《关于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议案》,指出“村改居”改革进行了10年,但“城中村”改制工作仅仅实现了农村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口、村委会改为居委会两个称谓上的改变,而在关键的几个深层次问题上,如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经费的投入、“农转居”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等,都没有彻底解决。

  现状:村民依然“两头不靠岸”

  “户口已经是城里人,但要享受城里的设施还得自己掏钱。”林绮芳在分组讨论会上指出“村改居”后原居民的尴尬:公共配套设施及相关政策仍未落实到位。“村改居”后,除一些区、街在环卫等方面给予小部分补贴外,应当由政府投入的路桥、水电、绿化、环卫、治安、教育、计生等市政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费用仍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据统计,全市138个“村改居”经济联社,每个经济联社平均负担管理经费约600万元,个别社区超过1000万元,如天河棠下社区仅治安方面的开支就超过600万元,而且这些开支有每年递增的趋势。

  这仅是尴尬的一部分,“农转居”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的社会保障存在差异,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农转居”人员一次性缴纳3万~5万元的费用,享受平均671元/月的养老金,但远低于城镇职工的2614元/月。

  原因:没有明确主管 无长远规划

  “村改居”10年,为何进展不大?这有多种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认识不到位。没有明确主管“村改居”管理体制改革部门,“城中村”改制工作缺乏长远的工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

  其次,财政投入不足。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这些开支仍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挤占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资金和居民的收益。

  第三,相关法规、政策不健全。

  解决:每个区选一个社区作试点

  现在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呢?当前首要解决的是养老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差距较大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从事集体土地、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管理职能应由社区居委会承担。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建议每个区选择一个社区作试点“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铺开。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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