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汝城县为防控春节期间购物卡滋生腐败,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的规定》等文件,用“六条纪律”严禁干部收受购物卡:
一是党政机关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购物卡。
二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购物卡。
三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当场拒收的礼金、购物卡,应在自接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
四是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接受与该领导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购物卡,未按规定登记上交的,由领导干部本人承担责任。
五是领导干部违规收送,或决定、授意、同意赠送礼金、购物卡的,查证属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纪律处分。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用公款赠送礼金、购物卡的党政机关,在下一年度经费预算中按违纪金额的10倍予以扣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与此同时,县纪委组织银行、工商局、物价等单位对各大商场、超市发行的大额、大批量的购物卡进行跟踪监督,掌握购物卡的去向。
(据湖南省汝城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