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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办独生子女证遭遇政策冲突【4】

2013年01月16日07: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督查便民办证

  其实,阿杰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的“公众留言”栏目中,也发现了类似案例。

  2010年12月29日,网友“王盛”留言称,自己是山东德州人,妻子是辽宁朝阳人,孩子户口落在德州。“现在想响应国家号召,只要一个孩子,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山东省德州市不给办理,说按照山东省的政策要在孩子的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然后我去女方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答复是按照朝阳的政策,必须在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现在急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去报销生育险,请问我应该在哪里办理?地方的政策相互矛盾就要来回踢皮球,让老百姓两个省来回白跑还办理不了吗?”“王盛”抱怨道。

  同年12月22日,在题为《外来打工人员办独生之女证难》的留言中,网友“赵东”还反映了夫妻户籍因在山西省太原市的不同乡镇,而导致来回奔波办证难的问题。

  记者发现,这两条留言当时没有得到国家计生委的公开答复。

  阿杰告诉记者,他的堂哥、堂嫂均是福建户籍,但办理独生子女证也遇到了困难。“相关部门说,堂嫂是城镇户口,堂哥是农村户口,因此不能办。”

  2012年11月3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

  其中,上述《通知》的第二条“切实简化办证流程”具体规定,第一,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第二,实行一次性告知;第三,限时办结;第四,特事特办。第三点“限时办结”的证件中就包括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09年10月施行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在阿杰看来,他们夫妇想要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显然属于应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之一。

  巧合的是,2013年1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一条简讯——《国家人口计生委督查便民办证》。该报道称,“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派出10路督查组,对10个省市基层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简化办证流程。”

  这条简讯让辗转办证的阿杰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盼头。(卢义杰 来扬 陈强)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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