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近日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解决民生难题、精简会议文件、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从政等方面,对省领导同志进一步改进作风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省委结合江苏实际,在多年来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十项规定。
省委常委会表示,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省委制定十项规定,就是要坚决与中央保持一致,从严从紧把中央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落到实处。省领导同志要从自身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全省各级干部当好表率。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列入省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省领导同志述职报告之中,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在持之以恒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务求取得实效,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顾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