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安排要算“无形帐” 不休假付报酬不应成常态
专家表示,逢节挪假应当综合考虑社会效果,既要算经济账,也要算休闲质量和社会效率、文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无形账”,真正让假期需回归节日的本意。另一方面,要让我国休假制度的法律法规真正落实,要让企业改变固有观念。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如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补救措施,而不应成为常态。
南京大学城市旅游文化开发研究所所长胡小武认为,政府要做的是保证假期的总数,具体的日期安排可以更加人性化,例如让企事业单位拥有一定的自主权,自主安排放假的时间,更好地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假期需求。而法定假期的长短频繁引发关注,也折射出居民带薪福利休假的不完善,难以利用平时双休日之外的假期,改善生活质量。因此,要让带薪假期“落地”,长假期才不会变成“奢侈品”。
蔡继明认为,假期安排应坚持两个原则,首先是要尽可能形成相对稳定的放假制度,其次要避免挪用双休日后,造成连休之后再连续工作的情况。政府对节假日的安排,应本着劳逸结合的原则,节假日最好能够均匀分布,保证必要的休息日,避免连续多天工作的情况。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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