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闯黄灯执行标准不一
深圳暂不处罚闯黄灯;成都开出首张闯黄灯罚单
新交规实施后,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交警部门都在按照新交规严格执行,但是深圳并未根据新规对闯黄灯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深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长李广群告诉记者,他们暂不处罚“闯黄灯”是出于三方面考虑,第一个就是现在我们闯红灯抓拍的电子警察不支持闯黄灯的抓拍;第二个因为这个新的规定可能对很多驾驶员的行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我们需要对现在交通信号的配时做进一步的排查和完善;第三,黄灯毕竟不同于红灯,如果要处罚的话需要制定一个严格的措施,包括比如绿闪,当然我们现在深圳的信号灯是绿闪三秒钟之后,黄闪三秒,然后才会变红灯。
新交规实施第一天,济南交警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纠,但在一些面临执法取证难的细节上,也暂未进行处罚,其中就包括闯黄灯行为。济南交警称,在绿灯和黄灯交替的瞬间,对于车辆是否越线并不好界定。
相对于济南、深圳暂不处罚闯黄灯,成都在新交规实施首日,就根据新交规,针对闯黄灯、不挂号牌、新手独上高速等行为,交警开出多个“第一单”。
在当日中午一点,一辆轿车行驶到成都人民南路红照壁路口时,车在前后均无近距离跟车且时速约30km的情况下,径直在黄灯信号下越过停车线,通过路口,被认定为闯黄灯,罚款200元、记6分。
而湖北版的“最严交规”,更是要求驾驶员“看到斑马线就要减速,看到行人必须让行”。
不征求意见,不做认真的考虑和推演,而事后为了维护所谓“政府权威”,即使错了也要坚持的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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