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模范执行,对于相关要求、规章、制度要以身作则。
会议指出,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以省厅机关建设为牵引,持续推动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厅机关作风不断转变,带动影响了全省公安队伍,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呈现良性发展状态。黑龙江省公安工作要走在前列、发展进步,主要靠厅党委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包括各地公安局长带好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二把手是落实的关键,要通过认真学习,将这些规定落实到行为和工作当中去,提高自身纪律作风素质。通过保持良好作风,把工作做扎实,把形象维护好,把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向人民报告”工作做深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记者冯锐)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