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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温家宝

2012年12月25日04:5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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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审计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关系到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我担任总理以来,每年都要专门听取审计署的工作汇报,审计署上报的审计报告和信息,我每件都仔细阅读,绝大多数都批示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其他国务院领导同志也经常作出批示。党的十六大以来这十年,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全面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始终把财政审计作为主要任务,推动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文明程度、收入分配状况都受财政政策的直接影响,并最终都要记录在财政上。对公共财政的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这些年,审计机关始终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逐步加大财政收支审计力度,不仅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而且关注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促进将各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不仅关注预算执行过程,看财政资金能不能花、是否符合预算,而且关注预算执行结果,看财政资金花得值不值、有没有效果。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每年向全国人大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和人大全面审查预决算提供了重要依据。

  ——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显著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援疆援藏、京沪高铁、三峡工程等重大投资项目,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公共事项,汶川、玉树、舟曲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机关都及时跟进,开展跟踪审计,为国家核减了大量工程投资,挽回和避免损失1000多亿元。重点关注和检查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揭示和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以及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审计涉及“三农”、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超过10万个,促进资金拨付到位600多亿元。

  ——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风险隐患,努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以及粮食、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加强督促整改。特别是2011年,组织4万多名审计人员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摸清了我国政府性债务的底数,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效控制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从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入手,以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为重点,着力监督和检查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尽职尽责情况,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全国审计机关完成了对30多万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4000多人因未能正确行使权力被降职、撤职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充分发挥审计推动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的作用,促进政府相关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和查找制度漏洞,推动健全规章制度4万多项。国务院每年都要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从2003年非典资金审计的第一份审计结果公告开始,全国审计机关累计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4万多篇。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越来越大,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阳光政务,促进了民主法治建设。

  ——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将查处大案要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小金库”治理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及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移送案件的跟踪和查处公告制度,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全国审计机关向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重大案件超过1.6万件,一大批重大案件得到揭露和查处。

  二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了战略部署,几乎各个方面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党和人民对审计工作寄予厚望和重托,审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科学审计理念,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促进依法治国。

  一是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要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通过审计推动各方面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要继续把检查国家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密切关注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和实施效果,保证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审计监督,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是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始终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及时揭示、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注意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企业相互拖欠资金、民间借贷、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密切关注跨境资本流动、资产价格变动新情况,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和积极应对的建议,帮助国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民生是政府工作的中心,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些年,国家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审计机关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理念,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审计依法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能,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要继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加大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的公开力度,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建设为人民服务、受人民信赖的法治政府。

  五是更好地推动改革创新。审计的目的不仅是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纠正错误、完善制度。只有健全了各方面的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资金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各种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注重加强对有关单位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审查,重点揭示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审深审透,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六是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审计监督的经常性和独立性,决定了国家审计是反腐倡廉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认真研究和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重大案件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对于发现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要及时移交,密切跟踪检查处理结果。审计、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筑牢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防线。

  三

  审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面临许多实际问题,有些问题仅靠审计机关自身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支持和关心审计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第一,切实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我国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在行政首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年,在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形成了审计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全社会公告的制度,这是在制度上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巨大进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和有效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的责任。要支持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支持审计机关如实揭露问题,做到不干预、不护短。政府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决策、地方经济发展指标的研究制定等,应当吸收审计机关参与。对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二,加强审计能力建设。目前,有的地方审计的覆盖面只有10%左右,有的单位甚至从未接受过审计,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刻不容缓。要合理配置审计力量,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和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审计队伍职业化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审计干部培养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合理增长的原则,对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安排。

  第三,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目前,审计调查取证难、获取数据难的问题仍然突出,被审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还不尽如人意,有关部门对查出问题的追究还不严格,这些问题都制约着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及时全面提供有关资料和电子数据,决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拖、瞒,甚至威胁恐吓。发生类似问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事项,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建议,要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要加快探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对无故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审计机关要多向被审计单位做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审计情况公开和公告力度,积极督促和跟踪问题的整改,努力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

  人民信任审计机关,把重任交给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一定要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审计队伍,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一要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认真贯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掌握被审计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审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积极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公正透明的审计法律体系,规范审计行为。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逐步健全行政复议和政务公开制度,形成和谐的执法环境和监督氛围。

  二要坚持独立审计。独立性是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前提。只有坚守独立审计的本色,抵御住外部因素的干扰,才能秉公办事。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独立思考、不徇私情、敢于负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要严格执行交流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审计过程规范严格,杜绝工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要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反复核对,多方听取意见,对的就坚持,有出入的就据实修正,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要坚持廉洁审计。“正人先正己”。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建立审计的权威和公信力。审计队伍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必须狠抓廉政建设,确保廉洁从审。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完善审计系统内部巡视、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机关。

  做好审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不断开创审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根据温家宝总理2012年12月24日在全国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责任编辑: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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