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就地办理“准生证”。
《通知》出台一段时间后,各地执行得怎样?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由于婚育信息不对称,政策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仍需回户籍地开证明。
回老家开婚育证明好难
家住江北、28岁的刘锋老家在山东,眼下,准备要小孩的他正为办理“准生证”苦恼不已。
刘锋老婆已经怀孕一两个月了。由于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需要户籍地开婚育证明,此前他已经回过一次山东。不过,由于已经离家多年,当地街道计生委声称并不知道刘锋是否生育,拒不出具证明。
在电视上看见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的新闻后,刘锋满心欢喜地跑到社区居委会去咨询,结果被告知还是需要回老家开婚育证明。
刘锋表示,《通知》上提出“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但其所在社区并不同意这样办理。
应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为何《通知》会成为“一纸空文”?“早在2009年,国家就已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理论上来讲流动人口可以就地办理准生证。”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户籍地提供的婚育证明是申办“准生证”的重要材料,由于有的流动人口多年在外、频繁流动,户籍地也不清楚对方婚育情况,因此无法开证明。而对于《通知》所提出的“可依据当事人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南岸区烟雨堡社区等不少社区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目前还未收到正式下发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不敢如此轻率。
“目前亟需的是加快国家人口数据库的信息化建设。”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现在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的困难在于各地信息系统的不对接。
“尽管《通知》提出‘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但并未明确精简哪些材料。而如果在网络上就可以便捷、快速地查询到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就可以解决这一大难题。”该负责人表示,今后重庆将研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积极推广应用“全国人口交换信息平台”,以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