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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人因经济纠纷曝河南栾川14乡镇回扣清单【2】

2012年12月13日06:24    来源:大河网    手机看新闻

  刘新河是汝阳县人,据他介绍,他在栾川县经营一家防盗监控门面,并雇佣栾川县人赵新杰帮助其经营。2009年,经郑州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承接了栾川县平安示范村建设报警器材安装工程,并将具体工作交与赵新杰开展。

  刘新河告诉记者,清算单是赵新杰报给他的有关该工程的所有收支情况,其中4万元礼金送给了当时主管此事的栾川县政法委一名负责人,回扣则分别给了各乡镇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员。

  之所以发帖举报,是因为安装工程已结束两年多,可是赵新杰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没有分给他一分钱利润。

  刘新河反映情况是否属实?12日下午,记者在栾川县一家宾馆辗转见到了赵新杰。

  赵新杰承认,清算单中的各项数据确实是其提供给刘新河的,数据也都属实,但是清算单表格并非其制作的。

  “你们给乡镇的回扣是按照什么比例计算的?”记者追问。

  针对记者的问题,赵新杰想了一会儿,又改口说,并没有给各乡镇回扣,清算单中出现回扣一项的费用,是因为安装报警器时自己雇了5个人,但是刘新河只承认雇了3个人,所以他在报账时就按照各乡镇安装报警器的数量,以回扣的名义将其余两人的各项费用平摊给了各乡镇。

  对此,刘新河称,他完全不相信赵新杰现在的说法,当时解释回扣的时候赵新杰说得很清楚,都给了哪些人多少钱,再说清算单中已有工人工资等各项费用,“我怀疑是有人给赵新杰做了工作,让他这样说的。”

  至于清算单中的4万元礼金,赵新杰承认,在当年工程结束后,给栾川县政法委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一名负责人送了钱,但金额是2万元。之所以报账4万元,也是为了冲抵刘新河不承认的工人工资、租车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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