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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

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2012年12月11日23:42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南宁12月11日电   (记者 庞革平)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规划,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三大类,即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该规划的出台,是广西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到2020年我国主体功能区布局要基本形成的要求而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

据介绍,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空间开发单元。按开发方式,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区域;按开发内容,划分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三类地区。

根据规划,广西的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桂西资源富集区等区域,到2020年重点开发区域的经济规模将占广西全区的70%左右,人口将占全区的55%左右,城镇化率将超过60%;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涵盖29个县级行政区的桂西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桂西南生态功能区、桂中生态功能区、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以及涵盖33个县级行政区的农产品主产区;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地等,共有174处。在禁止开发区域,不允许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不能建设房地产项目。

为实现永续发展和建设“美丽广西”,《规划》明确提出,广西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即以“四群四带”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两屏四区一走廊”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及以“五区十五带”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最终形成空间开发格局清晰、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崭新局面。

为确保主体功能区布局如期形成,《规划》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相关保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决定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8+1”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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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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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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